Water treatment
農村、城市生活污水
農村生活污水
農村生活污水處理具有高分散性、管網建設不健全的特點,導致處理設施的規模一般較小,一般在1~500噸/天不等,須根據村鎮實際人口情況進行配置。水量變化系數一般為1.9~2.5,季節特征明顯,夏季排放量比冬季大。
一般來說, 500噸/天及以上規模的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水污染物排放參照《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8918)執行,500噸/天以下規模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執行當地地標。截止至2020年底,全國內地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均已發布地方的農村污水排放標準,各地標準的相繼印發為各地大量建設的農村生活污水處理工程提供了統一的標尺。
針對以上農村生活污水特點,目前多采用一體化污水處理設施,常以生化工藝為主:A/O、A2/O、SBR等,此類工藝設施投資低、運行管理簡便,符合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的要求。


Water treatment
農村、城市生活污水
城市生活污水
城市生活污水作為第二水源,可以緩解水資源的緊張問題,目前,世界上的許多國家和地區已對污水處理回用做出整體規劃,把經過處理后的再生污水作為一種新水源,以緩解水資源的緊張問題。目前城市生活污水處理的思路有兩種:一是通過城市污水管網收集,在城市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處理后的水排入自然水體;二是在小區內建設分散式小型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的水可用于小區綠化、灌溉等。污水經過適當處理后重復利用,可促進水在自然界中的良性循環。城市污水易于收集傳送,水質水量穩定可靠,處理簡單易行,作為第二水源比雨水和海水可靠得多。
山東環科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服務熱線:

掃碼咨詢

關注我們